醫(yī)療器械法規(guī)、注冊、臨床、體系認證、信息系統(tǒng)一站式服務
24×7服務熱線:0571-86198618 簡體中文 ENGLISH
當前位置:網站首頁>新聞動態(tài) >體外診斷試劑臨床試驗時關于樣本應注意什么問題
體外診斷試劑臨床試驗時關于樣本應注意什么問題
發(fā)布日期:2021-08-31 19:04瀏覽次數(shù):1591次
體外診斷試劑臨床試驗時關于樣本應注意什么問題

體外診斷試劑臨床試驗時關于樣本應注意什么問題

臨床試驗中在使用說明書中指定樣本類型的臨床樣本進行試驗時,應當同時關注樣本采集、樣本保存條件、樣本保存時間、樣本處理方式等技術內容的符合性。試驗試劑說明書中的聲稱應有臨床前研究支持,應同時關注試驗試劑說明書和對比試劑、復核試劑說明書的要求。
  例如,核酸檢測試劑臨床試驗時應注意:樣本采集方法符合說明書要求;樣本保存時間應在聲稱的樣本有效期內;應采用臨床原始樣本進行臨床試驗,提取的DNA或RNA核酸不視為原始樣本;應采用試驗試劑和對比試劑各自產品說明書聲稱配套的核酸提取/純化試劑、樣本保存液(如適用);如產品說明書對提取的核酸純度和濃度等有要求,應滿足各自產品說明書的相關要求等。

Copyright © 2018 醫(yī)療器械注冊技術咨詢 浙ICP備18025678號 技術支持:熙和網絡